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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3-1031001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0/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苍山县开展联合执法对鲁城镇7家石子厂强制断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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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苍山县纪委监察、公安、环保、国土、供电等部门及鲁城镇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对鲁城镇7家石子、石料厂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毕,符合环保要求方可继续生产。 据了解,这7家石子、石料厂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粉尘污染,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给附近村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作者:姜涛 编辑:杨楠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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