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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515X-02_gzdt_/2014-0224001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2/2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地税局四项措施做好个体税负核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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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确保圆满完成2014年个体税负核定工作,郯城县地税局充分考虑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营改增、国家优惠政策变化等一系列影响因素,强化四项措施,开展个体税负核定工作,真正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公开公正。 一是加强宣传,深入调研,争取工作主动权。本着抓早字、求主动,力争首季开门红的要求,组织人员大力宣传核定征收政策,使广大纳税人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支持度,为税负核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抓住重点,缜密调查,完备核定方案。采取查帐、询问和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实地核查、核实,摸清各经营行业的基本利润、经营费用,保证涉税资料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纳税人的经营行业、规模、特点和经营的季节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论证测算,为税负确定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 三是集体评税,阳光定税,公平税收负担。召开税负核定专题会议,深入讨论和评定纳税户税负调整范围、调整幅度等,现场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确保同行业、同地段、同规模纳税户税负水平基本相当,以集体评议促税负公平。 四是跟踪反馈,加强沟通,实行动态管理。废除"一定终身制",不断完善税负核定后的跟踪管理,采取定期核查、入户巡查、动态监控等方法,切实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以及营业状况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征管软件中的基本信息,确保税负调整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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