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228977-09_E/2015-0421001 | 发布机构 | 兰山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4/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山区强化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
|
|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兰山区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挂图和图板发放工作。目前,第一批发放工作已经完成,共发放挂图和图板4000余份。此次发放对象主要是全区规模以上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液氨制冷、粉尘等重点监管企业。《规定》就“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组织领导机构、安全管理力量、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等五落实和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等五到位进行了高度概括,明确各自责任、明晰安全理念、严格规章制度,为企业主体责任制落实起到示范引领和鞭策推动作用。 责任明确,人人都是安全管理“主人公”。 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发展的“主角”,其自身的“安全紧箍咒”需自觉紧固,“安全经”一年365日要天天念,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责任人”,为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源头遏制效应。 理念明晰,时时都要拉紧安全“警戒线”。 安全即是命。安全是职工生命健康的支柱,只有时时拉紧安全“警戒线”,争做企业生产安全的“主人公”,人人想安全、人人做安全的局面将逐步形成。 制度严格,事事都要遵循安全“指南针”。 经济社会发展一日千里,企业生产状况千差万别,规章制度亦不可从一而终、千篇一律。企业规章制度空白的要补充、冲突的要调整,搞好衔接配套,做到彼此呼应、前后照应,做到“有规可遵,有制可守”。 “源浚者流长,根深者叶茂。”企业主体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不能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要扎根于思想,落实于行动,努力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