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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3219-02_gzdt_/2014-0815006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8/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加大力度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效益双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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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范矿业秩序,促进矿业市场健康发展。为加强采矿权管理、减少矿业权纠纷、维护采矿权人的权益,在矿业权核查的基础上,沂南县国土资源局重新对全县矿山进行了矿区范围核实测量工作,重新核测界桩,有力的维护了矿业秩序的健康发展。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等活动,加强矿山巡查,对发现的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开采行为明显减少,为矿业秩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建立共同监管机制,维护矿业生产安全运行。建立分工明确、共同监管的责任机制。局内部全员参与采矿违法行为监督,各科室对发现的违法采矿行为及时以书面报送局领导,签批后由执法大队进行及时查处;在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等业务办理中,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凡材料要件达不到要求,违法行为未处理到位的一律不予以办理。协调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建立形成了共同监管机制,强化对矿山安全生产监督。在采矿许可证已到期、即将到期或申请延期过程中,及时下发限期开采通知书,书面函告共同监管单位,各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监管无缝隙。 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促进开发利用水平提升。为扭转无序开采,规范开采秩序,实现规模开采,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加强开采准入管理,除大型企业投资的资源精深加工项目自用外,不再审批投放新的采矿权,到期的采矿权实行分类管理,年采矿量30万吨以下的不再延续。 推动企业技改升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做大做强矿业经济,积极申报争取上级奖励资金,支持矿山企业开展技改,有效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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