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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321012-02_gzdt_/2017-1024001 发布机构 临沭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7/10/2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沭县编制公开第一批群众和企业“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临沭县编制公开第一批群众和企业“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打造精简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按照省、市部署要求,临沭县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能实现“零跑腿”和“只跑一次”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摸底,编制公开《临沭县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涉及33个县直部门单位162项政务服务事项。

印发工作通知,全面摸底梳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全县56个部门单位,对面向群众和企业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梳理需到部门单位办理、且由部门单位作出决定的事项(即依申请办理的事项),深入分析每个事项需要行政相对人到场次数、网上办理情况以及涉及到多个部门办理事项的各个环节后,梳理出“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确保事项无遗漏。初步梳理汇总部门单位报送的 “零跑腿”事项49项、 “只跑一次”事项213项。

明确审核标准,严格审核论证。审核过程中,坚持以下审核原则:一是明确“零跑腿”和“只跑一次”的概念内容。“零跑腿”事项,即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或自助终端等方式即可办理,无需到部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办理结果等手续的事项;“只跑一次”事项,即企业和群众只需到部门单位跑一次即可办结的事项;二是坚持名称的规范性。“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名称应与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名称一致;三是合理确定梳理范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不再列入《清单》,避免增加行政相对人负担。公共服务事项中无需提交申请就可办理的事项不再列入《清单》;中介服务类公共服务不再列入《清单》。基于上述审核原则,对40项不符合“零跑腿”事项和60项“只跑一次”事项不予列入清单管理。

编制公开目录,加强动态调整。形成征求意见稿和审核意见后,按程序发送部门单位征求了相关意见建议,最终确认保留9项“零跑腿”事项、153项“只跑一次”事项,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发文公布,并在县政府网站、县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流程优化、环节简化、网上运行、部门联办等工作,按照省市部署要求,适时公布全县第二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的事项目录清单,力争做到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最大程度实现群众和企业办理不跑腿或者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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