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3-0514002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5/1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苍山县出台“六不准”规定 提高文管执法队伍素养 |
|
|
|
为使文化市场稽查队伍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苍山县狠抓文管执法队伍制度建设,先后重新制定了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日常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把制度建设作为提升队伍素养的重要抓手。 近日又出台了执法人员“六不准”规定:一是不准恶言恶行、态度恶劣;二是不准酒后上岗、损害形象;三是不准一人执法、无证执法;四是不准吃、拿、卡、要;五是不准公私混淆、背后报复;六是不准毫无凭据没收和肆意破坏相关违法器材。县文管局将这“六不准”规定张贴在全县每个文化经营单位,公布“12318”和“5207379”两部举报电话,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理念,树立良好的文化执法队伍形象。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