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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4-0805003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8/0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上半年小麦政策性保险工作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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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县委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项精神,专门制定下发了《苍山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兰陵县新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这项工作的任务安排及操作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部署。 今年上半年,全县小麦因灾受害面积共计31400亩,按照保险赔付金额近两百万元,有效挽回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损失。其中因火灾受损的小麦面积200亩,按照每亩320元的方案进行赔付,共6.4万元,分布于兰陵、向城、南桥、新兴等乡镇;因风灾倒伏的受灾小麦约3万亩,每亩赔付50-60元,分布全县各乡镇;因冻害受灾500亩,每亩赔付约60元,分布于兰陵、庄坞等乡镇;因病虫害受灾700亩,每亩赔付120元,主要在磨山、南桥、兰陵等乡镇。 为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一下几点措施:一是严格保费及补贴资金的管理。县财政局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认真做好了保费及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防止截留保费和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等问题发生,确保保费及补贴资金运行安全。二是规范和完善档案管理。 农业部门和承保公司切实做好承保、理赔档案的基础资料和相关文件的建档保管工作,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逐步规范,科学合理。三是简化手续,理顺流程。承保公司严格依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简化承保理赔手续,理顺操作流程,及时查勘现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赔款到投保农户,为农户提供优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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