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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228977-02_gzdt_/2014-0401003 | 发布机构 | 兰山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4/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山区:工地扬尘防治不达标不能复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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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建设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有39处建筑工地已达到扬尘防治标准,因整改不力被封停的工地达30处。工地被封停原因大多是因为场地内无道路硬化、车辆清洗、洒水保洁和物料篷盖设施。执法人员表示,整改不达标不会允许工地复工。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兰山区重点围绕“6个100%和1个摄像头”治理目标(建筑工地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全部达100%,同时实现工地出入口视频监控全覆盖),全面提高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水平。经过1个多月的集中治理,截至目前,隶属兰山区管辖的117处建筑工地,已有39处达到扬尘防治标准,因整改不力被建设部门封停的建筑工地达30处,其它48处工地正在加紧整改。4月上旬,防尘措施达标的工地数量将会大幅上升。 执法人员巡查工地的工作程序是:现场检查督导——— 责令限期整改——— 再次检查验收。对于积极整改的施工单位会留给他们时间,而整改不力或被动应付的施工单位,执法人员将会采取封停工地的强制措施。封停工地的主要措施是查封工地的用电设施,关闭其动力电源停止机械运行,但会保留生活和照明电源。封停不是目的,只是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整改,整改达标后一经查验合格即可复工。但执法人员也表示,工地防尘未达标前决不允许复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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