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70448-02_gzdt_/2012-1231001 | 发布机构 | 费 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12/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首届费县乡村之星评审产生 |
|
|
|
12月27日下午,费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费县乡村之星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代表费县农村实用人才最高荣誉的第一批20名费县乡村之星,会上宣读《费县乡村之星选拔管理暂行办法》。 在人选条件把握上,此次评审将人选的辐射带动能力作为首要条件,坚持人选水平的领先性,坚持选农村一线人才。评出的20名费县乡村之星涉及面广、代表性强、层次较高,涵盖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各行各业,涉及种植、养殖、水产、畜牧、粮食、蔬菜、果树、苗木、以及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多个领域。人选中,有省级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市级和县级劳模、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行业协会会长或专业合作社社长、民营企业的创业带头人等。这批人选经考察公示,并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由县政府命名表彰,给予高级专家相当的待遇。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发给县政府津贴300元;名单纳入全县高层次人才库,享受政治理论培训等待遇;支持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优先推荐为村“两委”干部人选、劳动模范人选等。(王计宝)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