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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3-0116001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1/1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苍山县采取措施确保雾霾天气道路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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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雾霾天气持续不断,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为确保辖区车辆和途经苍山车辆行车安全,苍山县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把好三关一监督,不留安全隐患和安全死角,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各职能部门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全天候路面巡查,同时利用车载LED大屏幕和高音喇叭提醒过往车辆注意保持距离,确保行车安全,必要时采用警车开道和引领,最大限度的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三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通知,要求客货运输企业针对冬季存在多雾、多雨、路面湿滑等安全隐患的情况,扎实开展对驾驶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防驾驶人员“三超”和疲劳驾驶。 四是要求所有客货运输企业加大动态监控力度,特别是加强GPS监控管理,坚决杜绝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 五是要求客货运输企业及汽车客运站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第一时间告知驾驶员做好防范措施,同时汽车客运站在站内公示栏将当日天气情况告知乘车旅客,如遇紧急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作者:王飞雅 编辑:杨楠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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