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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4-1011002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0/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物价局四项措施力促公立医院改革真正惠及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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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兰陵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兰陵县物价局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通过多项举措,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初显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医药价格公示制度。为确保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政策落实到位,兰陵县物价局督促各试点医院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收费一日清单、医院内部价格管理等医药价格管理制度,将药品“零差率”销售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价格监测工作。为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监管力度,了解药品的销售价格情况,兰陵县物价局对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两家实行“零差率”公立医院药品适时监测,随时了解药品价格变化情况,防止药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 三是及时掌握公立医院改革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综合改革工作自10月1日正式开展后,为让医改各项政策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取得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兰陵县物价局强化对综合改革价格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并通过专项检查、受理举报、定期要求各医院上报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摸清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了解公立医院改革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有力监管,对于不遵守价格政策乱收费、降低服务标准以及不按照药品实际差价清单降低药价的,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确保公立医院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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