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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3219-02_gzdt_/2014-0711001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四个到位”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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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沂南县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目标,以2014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为契机,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狠抓“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位、监管落实到位、检测落实到位”四到位,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了总体平稳、逐步趋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制定下发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管理正规化,装备现代化”的要求,加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监管、检测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二是责任明确到位。强化属地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县、乡有关部门为监管负责人,生产经营主体是第一责任人。县政府与乡镇签订责任状,乡镇与管理区、乡镇直部门、村(社区)、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形成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是监管落实到位。大力宣传《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集中进行了多次以高毒、禁限用农药为重点的大规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756个经营单位和个人,对违规经营高毒、限用农药进行了严厉查处。 四是检测落实到位。不断扩大例行监测的品种和范围,加强结果应用,倒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质量管理,努力做到抽检一个产品、规范一个企业,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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