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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4-0414005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4/1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追溯历史渊源 拟定兰花为县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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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兰陵县县花第一次评审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剑峰等领导以及兰陵县县花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剑峰传达了县政协关于定兰花为兰陵县县花的提案。围绕这个论点,县花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分别对兰花在该县种植的条件和管理的环境进行了有力论证。最后大家一致同意将兰花定为该县县花,县住建局作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积极推进后续工作。 据悉,兰花是花香叶三美俱全的花卉,与菊花、水仙、菖蒲、并称花草四雅,是中国十大名花之一,有着“不为无人而不芳,不因清寒而萎缩”的高洁品质。兰陵地名源于兰花,历史上兰陵县曾遍植兰草、兰花,芳香四溢。之所以将兰花设为兰陵县县花,是尊重历史、传承兰陵精神的需要,更是兰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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