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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73219-02_gzdt_/2014-0328005 发布机构 沂南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3/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南县物价局四项措施加强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管理
沂南县物价局四项措施加强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管理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县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在旅游旺季来临之际,沂南县物价局积极对县内所有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进行整顿和规范。

一是整顿规范门票价格。所有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门票价格不得捆绑景区内的项目进行强制消费,不得未经审批、备案私自涨价,对未经批准就开始收费的景区限期进行整顿规范。

二是严格落实减免政策。进一步明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现役军人、残疾人、儿童和7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免票,对65岁以上、70岁以下的老年人和学生实行半票。

三是实行价费公示制度。按照规定的内容、样式、规范统一制作门票价格公示牌,在景区入口售票处公示。景区内的服务项目,特别是停车场收费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在停车场入口、出口处实行公示。对景区内相关商品价费按照统一样式要求实行明码标价。

四是认真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景区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和价格诚信建设,规范景区和旅游购物场所的价格行为,畅通监督渠道,为旅游业和游客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创造良好的旅游价格环境,促进全县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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