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228977-10_C/2017-1122001 | 发布机构 | 兰山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11/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山区深入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治理 |
|
|
|
兰山区深入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治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定期开展后督察,确保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事项得到彻底解决。 一是明确责任、严防死守。对每一个交办信访问题,逐一明确部门、镇街、村居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不出问题。对已经关停取缔,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停产整治的,达不到整治要求或未经验收合格的,决不能恢复生产。二是定时调度、严格督导。成立后督察工作组,对中央、省、市交办问题事项办理情况,每周开展一次后督察,确保核实一件、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常态长效。对环保督察中反映出的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认真总结,逐项梳理,抓好整改,切实将环保突出问题治理作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机遇。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