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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3-1126002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1/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苍山县认真抓好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举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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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及合法权益,苍山县食药监局坚持“举报畅通,有案必查”的原则,着力完善办案机制。 一是多渠道公开举报投诉途径。不断完善举报投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登记、呈报、查核、处理、回复”的程序受理举报投诉工作。除建立举报热线“12331”等常规举报投诉途径外,群众还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多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将宣传活动继续扩大到学校、农村、机关和社区,此举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合法权益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建立投诉举报受理责任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无论是谁接到举报,承接人即为第一责任人,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细致了解有关情况,按照部门职权做好解释工作,涉及本局受理范围内的,明确告知投诉者组织查处的时间,对当事人投诉的案件进行详细记录,及时上报领导,交由专人负责办理。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告知其举报反映的途径。 三是快速展开查处,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对于投诉举报案件做到第一时间处理,安排业务素质强的执法人员,对被投诉对象进行依法查处,处置中既要能抓住重点、主动出击,又要能随事态发展随机应变、灵活处理。对于查处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或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及时反馈,做好投诉举报答复工作。现场查处结束后,受理人员立即致电投诉举报人,向其反馈查处结果,对立案查处的,一经结案及时答复举报人,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回访制度,开展满意度测评,收集投诉举报人意见和建议,不断巩固快速处理投诉举报成果。(作者:赵芮 编辑:杨楠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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