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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62675-02_gzdt_/2017-1211001 发布机构 沂水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7/12/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县利用“产业项目”助推脱贫
沂水县利用“产业项目”助推脱贫

沂水县富官庄镇高家石岭村位于镇驻地西南9公里处,共368户,1203口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7户,139人,属省定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该村立足实际,发挥群众有林果种植传统的优势,把林果种植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方向,用足用好上级扶持政策,并通过建立“一载体两分离”机制,加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有力地带动了村集体增收和贫困户脱贫。

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助推脱贫。利用原闲置荒山,新发展核桃120亩,年承包租赁费12000元,其中60%计7200元用于贫困户脱贫,贫困户人均年可增收52元;2016年争取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万元,村集体自筹29.7万元,利用村集体承包地30亩发展钢结构油桃大棚10个,每年可收取租赁费9万元,扣除归还自筹资金本息,每年村集体可收益4.5万元,通过“二次分配”将60%计2.7万元用于贫困户脱贫,贫困户人均可增收194元。通过发展林果产业,村集体年可增收5.7万元,贫困户人均年可增收246元。

二是发展光伏助推脱贫。2017年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4万元,利用居民楼楼顶建分布式光伏站1处18KW,每年可实现收益2.4万元,通过“二次分配”将60%计1.44万元用于贫困户增收,贫困户人均年可增收104元。

三是整合资源助推脱贫。经纬恒业公司租赁该村土地30亩,年租赁费30000元,安顺钙业公司租赁该村土地4.25亩,年租赁费4250元,其他有偿承包费145亩,年租赁费16100元;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占地,年租赁费9000元;每年村集体土地承包租赁费共计59350元,通过“二次分配”将30%17805元用于贫困户脱贫,贫困户人均年可增收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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