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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3219-02_gzdt_/2014-0613004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6/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交警大队利用“六个载体”打好夏季交通安全宣传攻坚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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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夏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沂南县交警大队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实际特点,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积极构筑宣传教育防线,全面展开夏季交通宣传攻势。 一是以公共场所为载体。组织宣教民警在商业街、集市、停车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点,展出办事故案例展示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让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贴近群众、进入群众生活、走进千家万户,让广大交通参与者随时受到教育。 二是以路面管理为载体。严格要求各中队执勤民警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实现处罚与教育并重,在纠正违法时坚持做到纠正一起违法,宣传一次交通安全,让违法司机充分认识到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险性和严重性,从而让广大驾驶员自觉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律意识。 三是以窗口服务部门为载体。在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科、违法处理室等窗口部门,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悬挂交通安全宣传图等形式,对违法当事人来接受处理之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四是以中小学校为载体。组织宣传民警走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理论知识讲授与视频教学相结合方式,以简单生动的交通安全常识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切实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五是以农村为载体。把对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放在重要位置,组织民警深入到田间地头,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流动交通安全宣传车,播放交通安全警示宣传片,进一步强化群众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他们的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能力。期 六是以新闻媒体为载体。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配合。同时,针对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交通安全宣传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宣传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农用车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主动性,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管理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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