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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3219-02_gzdt_/2014-1106004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1/0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教体局积极落实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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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沂南县教体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财政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制定了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助学金申办程序,全面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二是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学校文化长廊、校园广播站、校园网、黑板报等,把受助对象、申请条件、评选程序及相关政策和要求向广大师生、家长、市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公开学校资助信息,公开监督电话,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随时解答学生和群众咨询,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三是严格规定执行,坚持助学金卡发放制度。在县邮政储蓄银行开设专户,对国家助学金进行专户、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委托邮政储蓄银行为学生办理助学金专用卡,银行卡办理完后再到学校集中发放。在确定受助学生人数和受助金额后,由资助中心向财政局提交拨款申请后财政局将助学金款拨付到资助中心账户,然后由资助中心委托邮政银行直接打到学生的资助卡。 四是加强监管,严格程序。严格资助对象,以班级评选为主、学校配合调查、资助中心核查把关,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选工作。学校对资助对象进行张榜公布,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接受学校师生和群众监督,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对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由学校领导小组逐一审核,由学校组织学生填写相关信息表,完成受助学生信息的上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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