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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3-0128001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1/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苍山县加强非汛期河道运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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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认真落实“预防为主、查防并重”的工作方针,水利、公安、国土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加强非汛期河道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做好河道执法巡查工作,切实维护了良好的河道运行秩序。 一是突出重点流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处吴坦河、西泇河等骨干行洪河道管护范围内违规建筑、非法采砂、擅自抛弃垃圾等违法行为,突出居民聚集区河段的堤防管理,2012年以来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8起,制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构筑物、建筑物16起,非法取土、毁坏河堤案件9起。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对吴坦河、东泇河、汶河、西泇河等主要河道增加巡查次数,加大巡查密度,日常巡查每周不少于4次,并根据各类水事行为的特点和群众举报增加巡查打击次数,2012年度共开展河道巡查231次,制止违法行为64起。三是打防结合。河道执法巡查与打击相结合,与宣传相结合,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打击措施,维护正常的工程运行秩序;同时,利用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河道管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预防违法案件的发生。(作者:宁丽娜 戴洪尉 编辑:杨楠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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