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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4-0916002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1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农机监理开展阳光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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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农机行政效能,提升农机执法形象,兰陵县农机局开展了农机监理“阳光执法”活动,通过形式,努力打造文明、廉政、高效、优质的农机监理形象。 一是加强完善农机行政执法制度。在农机监理服务大厅公示执法依据、处罚标准等;编印农机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学习资料;绘制办理农机行政许可事项运行程序流程图。设立机手意见箱,向机手、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工作制”和“服务承诺制”,实行受理、跟踪指导、办理“一条龙”服务,各岗位互相监督。 二是严格实行驾驶证准入制度。对初次申领拖拉机驾驶证的人员,严格执行先培训合格,后考试发证的规定;对增领拖拉机驾驶证的人员,认真做好信息查询、资格审核和相关科目考试工作。严把考试关,不考“人情试”,考试成绩实行考试员与驾驶人双签名制度和当场公示制度,杜绝不按程序和未考试发证的现象。 三是严格实行注册检验制度。对拖拉机注册登记范围进行审核,严禁超要求、超标准和异地办理注册登记,严防报废、盗抢车辆上牌。认真实施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制度,确保拖拉机技术状况符合国家和省安全运行技术标准,做到见人、见机、见证,杜绝只收费不验车的行为。对检验不合格的机台实行复检告知制度,当场告知原因,指导修复、整改。 四是确保各项收费有法可依。在农机监理大厅设置“农机监理收费阳光工程公示板”,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以及办理时限进行公开,按照物价部门依法核定的行政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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