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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4-1124002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1/2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鲁城镇多举措保障校园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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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兰陵县鲁城镇党委、政府多措并举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为保证校园安全工作有序开展,鲁城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抽调团委、安监、派出所等人员组成工作组,明确具体责任。镇政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切实将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岗位、到人头,加强思想重视。 建立健全制度,保障落实。针对幼儿园、小学、初中的特点和工作实际,镇政府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把握救援时机,确保第一时间形成救援力量和应急方案。 突出安全重点,强化管理。镇政府突出工作重点,着重加强了校园安全教育、校车安全、校园安保以及食品安全四个方面的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培训防踩踏、防溺水、防交通工具、防暴力侵害、防性侵害以及火灾和自然灾害逃生等知识。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普查工作,严格规范管理,停运并限期整改营运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学校门禁管理工作,把好校园入口关。抓好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建立采购和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取缔非法、不卫生的小摊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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