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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5-0918001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9/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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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政府住房保障能力,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按照最大限度惠民、利民的原则,莒南县物价局会同县财政局、房产和住房保障局根据前期市场调研结果制定了莒南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莒南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莒南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代为管理物业或委托物业公司服务代缴物业费的小区按照每月4元/㎡执行;由租户自行缴纳小区物业费的按照每月3.5元/㎡执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为每月5元/㎡。企业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该标准的出台意味着从此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制定有了明确的收费标准和依据,这对于保障我县贫困户住房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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