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52741-02_gzdt_/2014-1201002 | 发布机构 | 罗庄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2/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罗庄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召开 |
|
|
|
11月26日,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召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泽来,区政府党组成员、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平出席会议。 会议下发了《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的通知》和《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魏泽来为区政府新聘用的5名法律顾问颁发了聘用证书,王平作了讲话。 王平指出,区政府召开这次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标志着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开始运行。区政府决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主要基于以下考量:第一,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依法新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规定动作;第二,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用,是做好政府工作的内在要求;第三,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用,有利于整体提升依法、用法水准。 王平对新聘任的5位法律顾问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尽快进入角色,当好参谋助手,要按照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要求,尽快熟悉政府行政管理流程和规律,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区政府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二是要掌握阶段性工作部署,超前谋划研究,积极参与重大行政、民事、经济等诉讼案件的办理,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三是要见微知著,大胆提出意见建议,真正做到为政府提供一面“镜子”,为重大决策提供专业视角。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