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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0448-02_gzdt_/2014-0915001 | 发布机构 | 费 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扎实开展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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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健全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费县扎实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工作业务上接受费县县委组织部、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指导;日常管理由乡镇(街道)负责。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在全县设立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全县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点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费县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村级便民服务管理。 三是加强招录管理。由费县县委组织部牵头,费县人社局、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按照“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原则,公开招考录用172名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 四是加强财政保障力度。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由费县财政全部负担,工资由县财政统一代发,确保工资按时发放并拨付专项资金110万元,用于村级便民服务室建设。 目前,每名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服务1-2个村,主要代群众办理涉及党团组织关系、国土规划、低保申请、新农合、农村各项补贴、村邮服务等各类便民服务事项和涉及民政、残联、教育、卫生、计生、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其他便民事项。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进村工作后,将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提高村级为民办事效率和质量,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王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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