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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0448-02_gzdt_/2013-0815004 | 发布机构 | 费 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8/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房地产管理局实行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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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房管局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的要求,开发企业在售房时要和购房者在房地产管理局业务网络系统中进行预售登记备案并签订“电子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确认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将合同文本传送至房管局业务网络系统办理备案并进行房地产登记申请。房管局相关科室即时完成网上传送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的核校,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注明该单元(套)商品房已销售。 目前费县9个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总面积共计40余万平方米已有约15万平方米、1300套商品房完成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制度的实施,积极促进了费县房地产交易市场平台建设,杜绝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房多卖”、“捂盘惜售”等不良行为发生,有效地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利益。(金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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