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3-1217004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2/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苍山加强矿山远程监控系统管理 |
|
|
|
为有效发挥矿山远程监控系统在矿山安全生产、税费征管、环境监测等方面的作用,苍山县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对矿山远程监控系统加强管理。 强化领导。该县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国土、安监、地税、财政、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矿山远程监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矿山远程监控系统管理、维护、检查等工作。 及时修复。对因非人为等因素损坏的远程监控设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实地检查确定,与远程监控系统开发公司联系,对损毁设备进行更换维修。对人为损坏的远程监控设备,由矿山远程监控管理办公室负责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矿主限期修复自毁设备,费用由企业承担。 加强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对全县65套矿山远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及时通报矿山远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共同打击破坏远程监控设备的违法行为,确保矿山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作者:赵德章 编辑:杨楠楠)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