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473219-02_gzdt_/2016-0324001 发布机构 沂南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6/03/2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南县农村信用社大力倡导心中有“廉”阳光办贷
沂南县农村信用社大力倡导心中有“廉”阳光办贷

为进一步树立“改革创新,团结实干,廉洁高效,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沂南县农村信用社大力倡导“心中有‘廉 ’阳光办贷”,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阳光信贷工程。

一是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争议协调机制。在营业网点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设立监督意见箱,指定专门部门受理投诉,对被举报查实的不文明、不廉洁办贷行为,实行限时办结追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监督违规放贷、不作为行为,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

二是建立信贷承诺服务公示栏。向社会公开信贷业务服务承诺内容,主要包括贷款种类、对象、条件、 程序、利率办理时限等,严格执行利率定价标准,杜绝人情贷款、关系利率,同时,将信贷人员姓名、照片、联系方式、服务范围等内容上墙,积极推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切实改变客户“跑”贷款的问题。

三是对信贷业务各环节实行阳光化操作。强化信贷流程化、标准化建设,对信贷营销、调查、审查审批、放款、贷后检查等环节实行独立部门管理,流水线式操作,加强公开化、透明化管理,提高信贷人员廉洁意识,高效满足客户涉农信贷需求,真正实现富民惠农。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