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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73219-02_gzdt_/2014-0321004 发布机构 沂南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3/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南县法院出台新规加强公车管理
沂南县法院出台新规加强公车管理

一是统一管理。重新修订和完善《沂南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规定》,采取装备科统一管理调度和部门使用相结合的办法,将全院所有车辆全部纳入装备科统一管理。出车、加油、维护、报废、审验、更新及对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全部由装备科具体负责。

二是从严审批。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部门工作用车需提前一天向装备科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县内用车的,由相关科室批准;县外市内用车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市外用车的,由院长批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

三是全程监控。所有车辆全部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工作日规定时间供油,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全部断油,定点封存。对经批准外出的车辆,通过GPS进行实时监控,对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的车辆,严肃处理用车人和驾驶员。

四是强化监督。实行驾驶员全员建档考勤和车辆档案制度,全院所有驾驶员重新选配,竞争上岗。每月对燃油、行车里程、出车记录进行统计,并召开驾驶员会议,集体学习文明用车知识,通报用车情况,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违规驾车、违规停放、服务态度不端正及造成事故的,按责任大小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对驾驶员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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