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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228977-06_B/2015-0403001 | 发布机构 | 兰山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4/0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山区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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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排查力度。派出防火督查组重点检查村庄周围、风景区、林内高压线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隐患单位和检查责任人共同进行限期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并引发火灾,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截至目前,共排查森林火险隐患15处,均已整改。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倡导文明祭祀,杜绝因上坟引起森林火灾。截至目前,全区共印刷宣传条幅200余条,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明白纸2000余份。 三是加强火源管控。督促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认真组织开展火险隐患大排查,对林缘500米内、林内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祭祀、烧地边地堰、旅游用火等行为严格监管,对违规用火依法严查。在进山入林路口、重点林区驻地等关键部位,增设检查站,安排专人把守。对智障人员、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专门监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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