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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515X-02_gzdt_/2014-1118002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1/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财政局四个到位做好税式支出信息采集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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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7月税式支出管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郯城县财政局坚持四个到位,做好税式支出信息采集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摸清底数。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财政、国税、地税专人进行办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为确保底子清,利用国地税征管数据,筛选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名单,全部导入税式支出信息管理系统。截止10月底,全县纳入税式支出企业118户,批量导入的未达点个体工商户1443户、出口退税企业62户、增值税优惠的小微企业11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3户。 二是宣传培训到位,营造氛围。广泛利用公开栏、宣传手册等一些静态的方式让纳税人了解税式支出,通过QQ群、网站等动态方式帮助纳税人解决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动态问题。加强业务培训,先后组织企业操作人员3次培训,增进纳税人自觉填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借助青年干部学校平台强化对税务干部的培训,严把审核关,保证数据填报的及时性、真实性。 三是协调配合到位,专人负责。结合综合治税,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采取"自上而下部署,自下而上催报"模式,由县国地税政策法规科统一安排部署税式支出管理试点工作,各基层税源管理单位指定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催报审核到位,效果明显。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要求,科学安排报送时间,要求税式支出企业每月15日前随同纳税申报一起报送,对未报送企业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及时催报提醒和审核,确保及时上报和审核。截止10月底,享受的减免类优惠政策10条 审批类优惠政策2条。2014年1-10月份申报减免退税额75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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