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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5515X-02_gzdt_/2014-1120002 发布机构 郯城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4/11/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郯城县民政局建立大保障格局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全覆盖
郯城县民政局建立大保障格局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全覆盖

一是严格低保管理,确保过程阳光透明。坚持把低保工作作为提高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度的重要内容,着力打造阳光低保。一是建立城乡低保家庭信息比对联动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方式的基础上,加大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力度。协同公安、人社、住建、工商等部门,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个体经营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进一步提高了保障对象的准确性。二是完善低保信息公示制度。为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在各村居建立永久性公示栏,对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信息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在民政政务专网制作网页,将低保相关政策,低保审批过程、审批结果予以全程发布,保障社会知晓。同时,设立低保监督举报受理电话,全方位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三是加大清理核查力度。通过数据共享、信息核对、入户核查等形式,全面开展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今年来,共清退不合格人员8018人,对符合条件的5935人予以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做实特困供养工作,确保五保人员颐养天年。全面提高集中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生活标准,将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100元,散养人员提高到2900元。逐步加大社会福利设施投入,在城北建设高标准的集养老、养户为一体的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一处,养老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投资对庙山、港上两处敬老院实施了改建,养老环境有效改观。严格散居五保对象管护,成立由村干部牵头,亲属、近邻组成的管护小组,定时进行探望,妥善解决其生活问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确保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是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因病致贫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全面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对住院花费个人支付超过1万元的困难大病群众,根据病种情况,给予1000-10000万不等的一次性经济救助,切实解决他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救助符合条件的病困群众1719人,发放医疗救助款410.16万元。

四是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确保各类救助对象全覆盖。出台临时救助办法,将由于天灾人祸、家庭变故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情况纳入保障。今年来,共对32名困难家庭实施了临时救助,发放救助款47000元。严格落实孤残儿童福利待遇,散居孤儿生活费逐年提高。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今年来,共劝离流浪乞讨人员241人次,护送和引导40余流浪乞讨人员前往救助站接受救助,救助率达98%以上,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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