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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3219-02_gzdt_/2014-1210002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2/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交警大队积极开展校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全力维护学生出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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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五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切实做好辖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沂南县交警大队积极召开专题会议,精心部署,强化措施,积极开展校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全力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动员部署。为确保校车集中整治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大队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加大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同时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校车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学生接送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源头管理,深入摸排调查。大队深入辖区,及时主动与教育部门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取得联系,对学校反馈的校车和幼儿园接送学生用车情况进行认真的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户籍化管理。安排部署各中队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校车和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发现有未达到技术要求的车辆,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先停运再整改;对有不符合驾驶校车资格的驾驶人,即时通知学校,严禁其驾驶学生接送车辆。 强化道路管控,严查违法行为。大队针对辖区实际认真分析研判,合理安排警务,加大对学生接送车辆通行路段和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及管控力度,强化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车辆超员、车证不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扣留车辆,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驾驶人从严处罚。 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大队积极开展贴近学生实际的主题安全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会、学校、校车经营单位和驾驶人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校车交通安全。积极做好广大驾驶人和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广泛宣传使用报废车、未检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的危害,教育家长和学生要自觉抵制乘坐超员车,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辐射到家庭和全社会,形成广泛参与、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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