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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4-0530001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积极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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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莒南县坚持立足实际,把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纳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整体框架,创新工作载体、搭建工作平台、拓展工作领域,多渠道、多途径推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逐步构建了县、镇(街)、社区(村居)三级网络、服务配套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将服务触角延伸到每个村居。 一、搭建产权交易平台。一是将过去分属国土、房产、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部门的业务进行整合,搭建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有效地对行政资源、产权资源、交易平台等进行整合,实现各类资源的集约有效利用,避免各自平台重复建设,方便广大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企业的咨询和交易。二是依托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备的交易制度规则体系、完善的软硬件服务平台,搭建起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有效提高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效率。三是采取“六统一”运行模式,即: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交易鉴证、统一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平台功能。 二、构建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软硬件服务平台,积极协调对接,实现市、县、镇街三级平台的互联互通。系统管理平台由农村产权信息系统、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农村产权审核系统三大系统组成。“三级联网”系统中的每级机构在网络中根据其自身的不同作用和功能被赋予不同的权限,共同在网络平台上完成信息传递、文件审核、项目注册、项目交易、保证金缴退等一系列工作,真正实现“网上公开、网上受理、网上操作、网上监督”的监管平台。 三、完善产权交易流程。一是村集体就产权流转等相关交易项目提出建议,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形成交易方案,向镇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提出交易申请。二是镇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把关、确定方案、提报信息,县农交中心受理交易事项、主管部门审批、制作招标信息。三是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公开招标。通过全市交易系统及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形式将交易项目信息向社会发布招标信息,并根据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数量确定交易方式、组织交易、签订合同,整个交易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四是镇街农交服务中心负责对交易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后续监督,确保严格执行交易合同各项条款。 四、健全产权交易机制。一是建立民主管理机制。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和添置都须由村集体提出,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形成交易方案。交易方案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三公开”监管体系。二是建立审核审批机制。产权交易必须按制度规定办理审核审批手续,防止交易的随意性,防止资产流失,防止新增债务。坚持“四项审批,四项必须”,即:镇街工作区审批、镇街经济经营管理站审批、镇街纪委审批、镇街办事处审批;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决议、必须签订无纠纷承诺书、必须现场勘测勘察项目、必须公开项目交易信息。三是建立市场运作机制。农村资产资源的价值评估、产权界定、处置方式及交易的整个过程实行市场化运作,中介服务机构是运作的主体,政府部门负责引导和监管中介服务,从而确保产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实现“阳光下的交易”。 五、建立交易经纪队伍。农村产权交易经纪人是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一部分,主要负责村居(社区)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收集、项目协调服务、组织项目进场、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反馈的需求信息寻找合适的项目资源等工作。根据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实际,组建了村级产权经纪人队伍。农村产权交易经纪人从村居(社区)干部中推选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作风上过硬、熟悉农村工作和农村实际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每村居(社区)至少配备一名全职农村产权交易经纪人,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顺利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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