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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75508320-11_B/2013-031300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3/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河东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完美收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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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过渡工作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关键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此,河东区严格按照《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基本要求和程序规范,认真贯彻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四举措确保教师职称过渡工作圆满顺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分管人社、教育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副组长,由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了4名业务熟悉、组织纪律观念强的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召开全区各中小学分管副校长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安排工作人员就有关政策进行了讲解,并就《过渡登记表》及《一览表》的填写进行了专题培训。 三是规范过渡流程。严格按照学校(单位)审核登记——个人信息确认——公示——审核备案的工作流程,圆满完成全区29所中小学教师及教研、电教等校外教育机构中具有教师职称的在编教师职称过渡4512人。整个过渡工作平稳有序,未出现一起上访、投诉等情况。 四是加强沟通宣传。工作过程中,及时与各中小学加强沟通协调,采取面对面、电话等方式为120余人次答疑释惑。对于不参与此次改革的有关人员,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确保职称改革过渡工作平稳有序。同时,该区还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具体负责同志签订了《中小学教师过渡工作责任书》,坚决杜绝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 据悉,此次职称改革,将原来中学、小学分设的教师职称,合二为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在职称等级上,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5个等级,中小学教师中增设了正高级职称,提高了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比例,解决了优秀中、小学教师评聘正高、副高职称难的问题。【文/贾彦鹏 核/宋建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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