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52741-02_gzdt_/2014-0408002 | 发布机构 | 罗庄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4/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罗庄区建立四项机制强化春季农资监管 |
|
|
|
罗庄区针对农资销售旺季流动商贩难以有效监管的现状,科学制定四项措施,强化乡村农资市场秩序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抓准入,完善入市备案制。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对流动商贩实行入市备案制度,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审查流动商贩的主体资格,对产品来源、合格证、登记证号等内容建立书面台账,并填写格式化清单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公示。目前,全区已登记备案流动性商贩72家,备案率达95%以上。 二是抓巡查,推行村所联动制。针对农资下乡销售流动性强的特点,以基层网格为单位,采取日常巡查、突击巡查、错时巡查等方式,加大对偏远农村巡查力度。同时以村为单位,组建了300多人的义务监督员队伍,与网格责任人对接,保持24小时联络,打造村所联动机制,有效挤压非法销售活动的空间。 三是抓引导,深化维权前沿制。深入开展“农资安全进乡村”活动 ,采取真假对比、外形识别、烧灼试验等便于接受的培训方式,提升农民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在此基础上,发挥流动维权优势,将12315维权网络向乡村延伸,新建投诉站、联络点173个,村(居)覆盖率达到了100%,形成了快反应、快维权工作机制。 四是抓查处,强化执法协作制。建立了以工商、农业、质监、公安等为主体的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增强对重大、突发状况的处置能力。成立指挥中心,对流动商贩违法信息、地理位置汇总并及时下发各执法单位,形成了全面出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共依法取缔无照流动商贩27户,立案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7起,涉案金额达26.8万元。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