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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62675-02_gzdt_/2013-0619005 发布机构 沂水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3/06/1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县全力做好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沂水县全力做好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临沂市林业局、沂水县政府办公室、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要求,县林业局就做好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要求各单位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明确各自辖区内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修订完善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预案。发生险情时,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组织转移干部职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切实做好汛期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在立足实地,修订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特别对居住在危险地带的林业干部职工及家属,要做好防洪、防雷、防坍塌等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制定可行的紧急避险和转移疏散工作方案。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各国有林场(苗圃)、组培中心要对辖区内的瞭望台、职工宿舍、临时工棚、防洪物资储备库等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和必要的维修加固,及时疏通排水系统。二是把防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作为防御重点,根据雨情汛情适时封闭进山路口和相关设施。三是对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危险地段和部位,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定警戒区域。四是加强对塘坝、河流、低位区域的林区道路以及涵洞、护坡等部位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相关单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立即整改,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应急预案,以防万一。五是林场(苗圃)办公区、林场职工居住区及局机关加强电、气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科室发现有电等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安排专人维修,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切实好抢险队员和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汛期林业安全生产特点,针对汛期洪涝灾害的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切实做好充足的防汛物资储备,物资储备要根据防汛工作任务和人员现状合理储备,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防汛物资必须专人管理。加强对防汛队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工作,让每名队员熟悉本地区的地理环境,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四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从现在起到汛期结束,各单位要坚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和各类灾情。各林场(苗圃)、组培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和局科室主要负责同志24小时开通手机,切实做好信息传递工作,确保上级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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