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5515X-10_C/2017-0411001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4/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胜利镇发挥督查“助推器” 环境整治“上台阶” |
|
|
|
“环境整治”是郯城县胜利镇一直常抓不懈的工作,然而督促检查是保证决策执行的重要手段,在环境整治工作上,郯城县胜利镇不断创新督查方式,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察组,实行日督查、周通报、月总结、年奖惩,充分发挥督查“助推器”作用。 一是勇于动真碰硬。督察组深入各村(社区)不间断督导检查,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发现一处登记一处,登记一处解决一处,解决一处销号一处。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督察组要求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对村内外逐巷道进行实地查看,对村内外所有存在问题逐一列出《环境整治责任清单》,具体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前期准备时限、清理清运取缔时限,明确到具体分工责任人,并通过留存清理前后电子照片,对照问题清单,一项一项督察落实销号。 三是严肃追究问责。对于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整改的,按照处理办法严肃追责,下达督查通知单,限期整改,同时对在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和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和表扬,树成标杆。对反面的典型也要通过广播、村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曝光,努力在全镇形成人人讲究卫生,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年终对工作进展快、标准高、效果好的村和农户进行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力、效果不好,管理不善的村和农户进行全镇通报,实行连带责任,严肃问责。 郯城县胜利镇坚持常抓督查工作不放松,强有力的推进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