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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75508320-11_B/2013-112000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1/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河东区教体局“四结合”做好法制教育“生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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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东区教体局坚持做好“结合”文章,把普法工作与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德育教育和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相结合,在全区各中小学积极实施法律养成教育,力促学生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一是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课堂教学,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普法教育侧重点,积极探索语文课、思想品德课、生物课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有针对性的组织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二是将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依托消费者权益日、消防安全日、国际禁毒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利用广播、主题班会、手抄报、法制警语征集、图片展、教育警示片、模拟法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大大提高了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联合消防、公安等单位共建青少年法制宣教基地7处,累计开展各类青少年法律知识体验观摩活动60余场次。同时,各学校共聘请政法系统法制副校长30名,为学生开展文明上网、交通安全、反邪教等法制讲座35场次。 三是将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创新载体,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八个一” 活动。即:举办一场法制教育报告会、上好一节法制教育课、召开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队会、编排一台法制教育小节目、制作一份法制教育宣传页、举办一轮法制课教师培训、参加一次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开展一次校园周边法制环境整治及宣传,实现法制教育的序列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是将法制教育与零犯罪学校创建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组织队伍,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网络、创新运用社会管理等手段 ,不断减少或消除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逐步实现全区各学校创建“零犯罪学校”的目标。【文/贾彦鹏 核/宋建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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