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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7-0422001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4/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特殊人群维权有保障,法律援助及时到身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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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4月份,莒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等特殊人群来电来访835次,受理各类维权案件175起,涉及维权金额110余万元,有效的维护了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咨询标准化。制定咨询接待标准,实行首问责任及一次性告知制度。同时,安排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做好便民服务大厅及12348热线接待工作,做到热情服务,接待来电来访礼貌、细致,答复处理及时、准确。根据特殊人群的特殊需求,充分发挥私密接待室作用,有针对性的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特殊人群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 二是审查指派规范化。对涉及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出正确、规范的审查和指派,根据法律援助“四统一”受案制度,加强实质审查,做到“能援尽援”的同时,对特殊人群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简化程序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确保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畅通。 三是援助形式多样化。针对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申请,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方面,采取轮流指派和特殊案件点名指派相结合的方法,根据不同类型的受援人和不同类别的案情,指派最合适的承办人,以达到最佳办案效果。另一方面,通过培训等方式积极推动援助律师根据具体案情采取诉调结合、调解优先等方式解决问题,确保援助案件质量与效率双提升。 四是监督工作严格化。高度重视特殊人群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对中心指派的案件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实行受援人回访制,通过设立法律援助监督箱、公开投诉电话,发放群众意见反馈表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已办结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为法援案件“零投诉”提供有力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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