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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7-0907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9/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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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会议首先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审议通过了《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徐庆花等4名同志“平邑县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平邑县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平邑县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平邑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上,首次启用了电子表决系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夏成光向当选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刻认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在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落实率上下功夫,使办理结果更加符合社情民意。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多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拓宽办理工作思路,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办理工作。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掌握办理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落实办理意见、解决根本问题放在首位,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各镇街、开发区人大(工委)要切实加强对代表工作领导,加大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大代表培训力度、切实增强人大代表知法懂法、守法守纪、为民服务和责任担当意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下一步要紧扣镇街开发区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通过视察、调研和听取专项工作监督,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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