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K2145228X-02_gzdt_/2016-1017001 发布机构 莒南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6/10/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莒南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莒南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为加强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等三类食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非法宣称行为,莒南县食药监局自8月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46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立案查处4起。

一是联合执法,强化力度。与莒南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分工、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确保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互相通报,便于两部门迅速开展调查,依法立案打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排查。以问题多发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大型超市、药店、卫生室、专营店、批发市场等流通领域为重点排查对象,以宣称降压、降糖、减肥等功能保健食品及配制酒和玛咖制品为重点品种,按照网格化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非法宣称现象。

三是强化手段,抽样送检。强化技术支撑手段,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针对检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结合市局2016年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抽检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检验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产品,责令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严厉查处。共抽样送检保健食品3批次。

四是严格标准,依法处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依法责令经营企业停止销售,并进行召回、下架处理,同时查清来源及流向,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通报或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3家经营企业自行配制全蝎酒、1家经营企业自行配制灵芝酒,目前已经全部立案。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