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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3-1204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2/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实施“五项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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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合办理制。设立行政审批中心,实行投资业务办理部门集中办公,对内外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联合预审、集中勘察、同步审批、综合验收、限时办结”联合办理,资料一次告知、事项一次申报、勘察一次完成、审批全程协调。(二)全程代办制。设立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5000万元以上内资项目和5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提供文书制作和手续免费代办服务,由中心代办窗口一口受理、全程代办、一口发证。(三)快速办理制。项目申报材料合法、齐全,且不需要现场勘察即可办理事项,实行“一审办结制”;项目基本条件具备、个别材料不齐的,先办理再补办手续;需领导签批事项,一律在中心大厅完成,急办事项先办理再补签。(四)政务公开制。对涉及投资项目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地点与服务电话、责任人员、办理结果“八公开”。(五)严格监督制。严格分管领导、经办人员、服务窗口和服务电话“四落实”。为项目建立《投资项目审批跟踪服务卡》,实行倒计时管理,审批窗口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审批或报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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