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3-1128003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1/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苍山县食药监局提前完成2013年度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上报任务 |
|
|
|
为进一步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水平,苍山县食药监局采取多种措施,提前完成了年度监测任务。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集中举办培训班、建立QQ群交流、公布联系电话或现场检查指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涉药涉械单位开展宣传培训,使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人员充分认识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其责任意识,同时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群众对药械不良反应的自愿反馈意识。 二是强化联动协作。年初县食药监局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任务文件,将全年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任务进行有效分解,加强职责和报送任务的落实,把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纳入对涉药单位的日常监管当中,有效促进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是强化督查通报。落实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评价、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收集、登记、分析、评估等工作,食药监局和卫生局定期对全区涉药涉械单位上报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信息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以保证监测上报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四是加强审核评价。安排专人每天登陆监测网络对辖区监测机构上报的不良反应报告进行审核、评价,对填写不规范的报告及时进行调整,对填写完全不符合要求的报告退回监测机构要求其重新核对填报。 (作者:宋明明 编辑:杨楠楠)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