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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2741-02_gzdt_/2014-1022002 | 发布机构 | 罗庄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0/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地税局罗庄分局落实税额新标准加强土地使用税税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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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省、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意见》,对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为了做好新政策的执行与落实,分局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宣传到位。由于这次调整幅度大,罗庄区内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全部调增6元,为了减轻征管难度,分局加大了宣传力度,从区、乡镇两级政府到社区、村委,从分局、各征管单位到各纳税人,进行了无隙缝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二、做好征管培训。由于政策下发滞后,给征管带来了一定难度,尤其是部分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涉及到了滞纳金的问题,分局统一要求,依法治税,按市政府文件精神,明确土地等级划分范围,依率计征。 三、加强税源分析。一是加强与国土信息比对,做到应征尽征;二是加强金三系统内土地税源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土地使用税税收管理,增加地方税收收入,为完成全年税收任务打下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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