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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67986-02_gzdt_/2015-0619002 发布机构 平邑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5/06/1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食药监局五项措施落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平邑县食药监局五项措施落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6月16日上午,平邑县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在莲花山广场举行启动仪式。活动期间,县食药监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此项活动落实到实处。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食药监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周密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重点,紧扣主线。紧密结合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紧扣法治与诚信两大宣传主线。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新《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法治氛围;大力宣传行业遵法守信典型,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和价值取向。

三是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宣传周活动将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走进诚信企业、开展“你送我检、你点我抽”等活动,与市民进行良性互动,在商业区、社区、广场等区域,采取悬挂条幅、现场咨询解疑、宣传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诚信典型、诚信文化。

四是协同合作,深入基层。联合多部门及社会团体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监管一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推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努力构建“社会共治、部门联治、基层防治”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

五是监测舆情,排查隐患。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加强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线索的排查和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排查出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经营单位,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经营,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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