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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4-0107001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1/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苍山县成功创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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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关于公布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及检验检疫监管便利措施的公告》(2013年第187号),批准苍山县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2013年,苍山县开展了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其中“一个标准、两个市场”的创建经验成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重要遵循,得到国家和省、市各级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评价和认可,苍山县示范区建设中“三品、三化”、“三个转变”的经验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写入向国务院的汇报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成功创建,为进一步提升苍山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苍山县大蒜、牛蒡等蔬菜食品农产品出口,发挥示范区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的引领作用。 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将获一系列检验检疫监管优惠政策,包括:示范区内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种植场、养殖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申请备案或注册登记的,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直接给予备案或注册登记;示范区内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符合要求的,优先对外推荐获得进口国家或地区的卫生注册;检验检疫机构依据企业自检自控情况和检验检疫监管情况,对示范区内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给予出口检验便利措施;质检总局择优向境外推荐国家级示范区,推动进口国家或地区对来自国家级示范区的食品农产品给予通关便利等。(编辑:李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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