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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4-0107004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1/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街道“三强化”规范石材行业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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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街道安委会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石材行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各片区、社区及村居辖区内的所有石材行业进行严格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街道安监站负责对辖区内的所有石材行业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严格落实石材加工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大石材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石材行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近期,街道将会同县安监局有关专家在平邑街道会堂举办了一期安全培训班,及时将培训通知送到街道所有石材加工生产企业,将通过安全培训,提高石材行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 三“强化”健全企业档案,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街道所有石材行业建立健全了企业档案,对于石材企业新开业、转包、停办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变更,准确掌握石材行业安全生产的第一手资料,有利于今后对石材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安监站负责全街道石材行业执法监察工作,分两个执法监察小组每月至少对街道所有石材企业检查一次,现场发现安全隐患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全街道石材加工生产行业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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