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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62675-02_gzdt_/2012-1219002 发布机构 沂水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2/12/1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检察院联合学校举办“未成年人法律讲堂”活动
沂水检察院联合学校举办“未成年人法律讲堂”活动

“这次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仅学习到了法律知识,懂得保护自己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还知道遇事应该理性的思考,三思而行,不要盲目冲动。”12月17日上午,山东省沂水县沂新中学初一学生刘兵在听完讲座后十分感触地说。

当日,该院检察官为该校师生举办了一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讲座。到沂新中学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学生法律知识贫乏、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合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该院联合学校举办了“未成年人法律讲堂”活动。

讲座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讲授法律知识教育:知法,就是要明确“法”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遵守;懂法,就是要明白自己与那些法律有更多的关系,明确遵纪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么关系;守法,知道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用法,知道怎样运用法律知识,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校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但是由于法律知识方面的师资力量不足,未成年人普法活动进行的并不顺利,检察机关的普法教育活动为我们弥补了这方面的缺陷。”沂新中学副高级教师韩洪成说高兴地说。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直接关系国家的未来发展。由于在当今社会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而未成年人道德观念不成熟、道德认识肤浅,美德评价能力低,控制能力差,如果法制观念淡薄,冲动之下可能致道德、法律于不顾。因此,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的辨别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积极鼓励学生和他们的家长组成“亲子团”共同参与此次法律知识讲堂,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是最具用影响力的榜样,如果家长能够重视孩子法律意识的培养,这对于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是极为重要的。”授课检察官公婧婧说到。

这次活动专门为学生和家长安排了互动节目,现场模拟法庭,由家长担任审判长、陪审员,学生担任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及法警等各种角色,演示了一起有未成年人参与的抢劫案件的全部庭审过程,学生和家长个个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将庭审过程演绎得惟妙惟肖、真实规范。让学生和家长共同学习,在互动中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提高家长对法律教育的重视程度。

该院组建了QQ群“法律家园”,通过这种方式向学生们传递法律知识,以及回答他们的问题,这样既节省了时间,方便便了交流,也能使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有连续性,持久性。今后,该院会经常性的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教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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