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K2145228X-02_gzdt_/2014-0811001 发布机构 莒南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8/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莒南县因地制宜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方式
莒南县因地制宜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方式

为有效避免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流标,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方式,实施小型、微型交易项目“集中招标采购”这一新举措,这不仅能够吸引更多的投标企业参与投标,也降低了公共资源交易成本、提高了社会经济效益。切实解决小型、微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因零散而造成交易成本高、周期长、管理难、规模效应差等问题。从近期实际交易情况看,“集中招标采购”有效破解了这一瓶颈,不仅满足了招标单位的迫切需要,也有效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得到了招标单位和投标企业的认可和好评。

一、“集中招标采购”产生背景

针对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由于交易项目的小、采购零散、投标企业嫌交易项目小参与度不高、交易项目流标多、逐一交易费时费力,且在我县调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额度,下放权限,小型、微型项目数量与日俱增和管理薄弱等实际情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原因,为招标单位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投资额小、零散的交易项目实行同类合并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创新创优了预防腐败工作举措,此举充分运用竞争机制既调动了广大投标企业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又促进了各项交易活动又好又快的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二、“集中招标采购”主要措施

一是走访调研,当好参谋。年初中心组织人员走访调研县直部门、县经济开发区等相关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业务需求和招标中遇到的难题,广泛收集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困难和问题。针对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调查研究,解剖现象,分析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好指导建议,当好参谋。“集中招标采购”项目交易额度达到依法招标的,需进入县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依法交易额度以下的项目,在镇街交易平台进行操作。

二是指导协调,规范操作。在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发挥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强与招标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建议招标单位按照年初计划要求,对本年度需要实施的同类项目进行归类梳理,便于“集中招标采购”操作。在实际操作中严把“四关”,一是交易事项委托招标代理,把好交易项目的规范性;二是合理确定项目实施范围,把好交易规模、合理划分标段及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三是合理设定评标管理办法,规范交易过程,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的原则,整个交易过程依法合规,确保交易项目的充分竞争;四是实行合同登记双备案,督促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按法规要求及时签定合同。

三是工作创新,增强实效。“集中招标采购”一方面减少交易次数、提高交易效率,另一方面降低招标单位和投标企业的人力、物力投入。结合具体交易事项,以合并同类项的方式,实施“集中招标采购”。通过多种方式节约交易时间,提高交易效率。县交易中心着力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充分发挥信息发布平台、评标专家库、电子监察系统等资源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以优质、规范、高效为招标单位提供交易项目服务。

三、“集中招标采购”取得成效

一是降低交易成本。实施“集中招标采购”后,招投标单位只需制作一个招投标文件,一次参与招投标,从而有效节约公共资源交易成本,同时也吸引了更多的企业参与竞标,增加了竞争性。

二是节约交易时间。零散项目分开交易次数多、时间长,但采用“集中招标采购”后几个小型、微型交易项目只要花一次招标时间即可完成招投标工作,极大地节约了交易时间。比如,2013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累计受理交易事项387项。其中,工程建设93项,政府采购243项,土地交易44宗,产权交易7项;发布各类交易信息697条,完成各类开标会407场次。如,政府采购原本需要举行463次的交易活动,按承担承担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非招标形式和招标的项目进行划分集中,压缩到243次就招标完成。土地交易2013年139宗交易项目压缩到44项进行“集中招标采购”。

三是节约社会资源。对零散小型、微型交易项目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后,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价格竞争,压缩了投标企业的利润空间,有助于社会资源的节约。今年截至七月底,累计受理交易事项278项。其中,工程建设69项,政府采购160项,土地交易41宗,产权交易8项;发布各类交易信息515条,完成各类开标会287场次,累计项目交易总成交额19.03亿元,增收节支财政资金4037.89万元。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